合利寶母公司(仁東控股)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確定性
近日,合利寶母公司(仁東控股)發布官方公告,在6月14日收到來自廣州中院的送達的《指定臨時管理人決定書》,由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以及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
仁東控股公告:
2024年5月24日,根據北京樂橙互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的申請,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州中院”或“法院”)作出(2024)粵01破申251-5號《通知書》,同意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仁東控股”或“公司”)進行預重整,并于2024年6月14日指定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作為聯合體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具體負責開展各項工作。管理人已就公司預重整債權申報事項發出債權申報通知
三、風險提示
1、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確定性
法院同意公司預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終受理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后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無論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請人對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請,公司股票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健康發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后續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并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鑒于上述事項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破產重整等事項》等相關規定進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